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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起住房租赁市场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时间:2025-07-25 08:46:09 来源:财会信报

  本报记者秦铭明 7月21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9月15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住房租赁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有助于规范住房租赁活动,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在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对租赁住房的需求旺盛。然而,市场中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虚假房源信息泛滥、租金随意上涨、押金退还难、住房安全隐患等,困扰着广大租房群众。

  《条例》对住房租赁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作出明确规范。在住房出租方面,条例规定,出租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具备基本居住条件;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人员居住。同时,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住房符合安全要求,对出租住房及其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针对住房租赁企业,条例要求其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发布真实、准确的房源信息;与承租人签订书面住房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押金,押金数额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出租住房;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强制承租人搬离。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还应当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在租金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金监测制度,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租赁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引导住房租赁市场合理定价。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行为的规定,不得哄抬租金或者变相提高租金。​

  对于社会关注的住房租赁资金安全问题,条例规定,住房租赁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应当在其经营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并依法办理登记。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将住房租赁资金存入专用账户,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保障资金安全。​

  业内人士表示,《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国住房租赁领域专门性法规的空白,将有效遏制市场乱象,为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不少租客也对《条例》的实施充满期待。在上海工作的租客王女士说:“希望条例能切实解决押金退还难、房源虚假等问题,让我们租房更放心、更省心。”​

  据悉,各地将在条例施行前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相关部门也将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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