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金融监管部门解析“代理退保”
本报记者秦铭明 近期以来,陕西、湖南两地金融监管部门发文提示,诱导保险投保人委托代办“全额退保”等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金融市场秩序,还严重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来看,“代理退保”骗局主要有以下几个套路:
一是冒用身份。不法中介常常冒充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人员,博取消费者信任后,进行欺骗性虚假宣传。
二是虚假宣传。声称金融机构产品“有问题”“不划算”或存在“误导销售”,诱导或怂恿保险投保人进行退费、退保,并谎称由其代理投诉或退费、退保,可“减少损失”。
三是阻断沟通。不法中介在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退保”时,常常要求消费者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及保单情况并签署代理退保协议,后以“全权代理”之名,阻断消费者与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之间的正常沟通,切断消费者依法合规维权渠道。
四是不当得利。不法中介利用消费者急于解困、挽回损失等心理,诱导消费者伪造证明材料,教唆或直接代替消费者向监管机构恶意投诉,制造舆论压力,向金融机构施压,达成目的后要求支付高额费用进行非法牟利。
消费者一旦落入这些套路,将面临多重风险。经济上,不仅要支付高额“手续费”“咨询费”,退保资金还可能被截留,更可能被诱导购买高风险“新产品”导致本金亏损;保障层面,贸然退保会使自身失去保险庇护,重新投保时可能因年龄、健康状况变化面临保费上涨或被拒保;信息安全方面,个人敏感信息泄露可能引发诈骗、网贷等次生风险;信用记录也可能因违约行为受损,影响日后贷款、就业等。
对此,陕西、湖南两地监管部门着重强调,消费者在退保前,应通过保险公司官方客服、营业网点等正规渠道咨询退保事宜,切勿轻易相信“全额退保”等虚假承诺。若在保险消费过程中遇到纠纷,可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调解组织寻求帮助。同时,消费者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中介泄露敏感资料。如发现涉嫌诈骗的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实筑牢自身权益的防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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