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政府推动基层法制化治理
建设法治政府是加快基层法治化治理的关键。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下功夫解决,依法治理工作力量较薄弱、执法司法公信力不高、群众法治观念不强等问题,久久为功向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各地各级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通过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法、用法懂法培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使法治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和工作习惯;党员干部对待法律的态度,直接关系着法治政府的建设的成效。近年来,“暴力执法”现象时有发生,既说明执法者“违法”现象屡禁不止,又反映了政府职能部门少数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没有敬畏之心,对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认识不到位。因此,各地各级要强化教育引导,对法律保有敬畏之心是建设法治政府,强化基层治理的核心。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治政府建设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性,必须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让法治在基层生根发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公民感受真正的公平、正义;各级党委政府要正确引导、支持并规范公民依法进行自我管理。让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制度等具有普遍约束力,培养公民拥护法律、尊重法律的思想意识,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头脑中,体现于日常行为之中;要加快构筑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管理规范、保障有力、运行高效、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对日常法律需求。
“百行德为首,万事法为先。”各级党委政府要完善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把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构建社会安定有序、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观念,正确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积极探索群众作主定事务、群众当家管财务、干部认真抓服务机制,抓住群众关心的“小事”、办好社区发展的“大事”、破解制约发展的“难事”,打造基层治理新格局,把公平公正法治精神照进现实。(马小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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