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财政进一步加大基本住房保障力度
时间:2020-11-02 16:22:11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近期,盐城市财政局下拨中央和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7909万元,要求各地应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确保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
一是联合盐城市住建局深入开展住房情况专项调查。认真梳理城镇户籍居民、新市民住房现状,结合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住房保障供需平衡等情况,遵循“布局合理、设计科学、质量可靠、配套完善”的原则,通过新建、改建、配建、购买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
二是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城镇贫困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对包括户籍在乡镇的所有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实行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孤老病残、优抚对象、退役军人、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进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对象实行优先保障。
三是建立多层次保障体系。统筹做好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标准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予以保障;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着力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重点保障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员工和青年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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