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实施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时间:2020-11-02 16:33:58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为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喀什地区科教与文化科对项目执行情况建立了“一月一梳理、一月一分析、一月一督办”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牢固树立部门单位“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监控结果应用。
对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在6月30日前未实施完毕的、本年专项无法实施或实施完毕的结余资金、喀什本级财力安排资金执行未达到序时进度绩效评价较低的项目进行收回或压减。2020年收回或压减资金4806.09万元,其中:第一批(已收回)收回上年结转资金3446.38万元、本年专项资金16.65万元、压减本级财力安排资金250.37万元;第二批(待收回)收回上年结转资金63.53万元、本年专项资金379.08万元、压减本级财力安排资金650.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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