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

两部门出台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新规

时间:2025-12-27 17:59:17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12月26日联合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便利境内企业在境外金融市场高效融资。

  统一本外币资金管理政策。通知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参与H股“全流通”的上市主体对境内股东的分红款应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派发。

  便利企业在境内使用募集资金和管理汇率风险。通知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上市主体在境内可自主选择汇率风险管理途径。

  简化管理程序,放宽登记时限要求。通知明确,支持以银行为主为企业直接办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登记,适当放宽发行上市、增发、减持等登记时限要求。

  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通知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原则上应汇回境内,股东因增持汇出资金如有剩余或交易未达成时,应及时汇回境内。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将募集资金留存境外使用。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持续优化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该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到:
0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删稿流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人员查询

版权声明:财会信报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1-3285701 蒙ICP备20001920号-1 

Copyright © 2016-2020 财会信报 All Rights Reserved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710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