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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秦铭明 为切实提高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2012年12月16日,吕梁市交城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深入学校、社区、企业、银行单位及沿街门店等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
民警每到一处,耐心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及日常出行必须注意的交通安全隐患。要求负责人必须引起注意,时刻提醒员工遵守交通规则,做到骑车头盔必戴,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拒绝超载超员,严禁三轮车违法载人,远离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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