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

我国拟修法加强工业园区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时间:2021-06-05 09:06:44 来源:新华社微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4日表示,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增加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针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问题,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提高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并增加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监管部门可按日连续处罚;依法及时关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吊销相关证照,对其主要负责人实行行业禁入等。

  (记者白阳)

该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到:
0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删稿流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人员查询

版权声明:财会信报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1-3285701 蒙ICP备20001920号-1 

Copyright © 2016-2020 财会信报 All Rights Reserved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710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