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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妇联权益部获评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时间:2025-01-06 16:43:1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妇联权益部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第七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授予40名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18个单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权益部榜上有名,获评第七届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自治区妇联权益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要主动作为,哪里的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妇联组织就要站出来说话,依法依规为妇女发展营造环境、扫清障碍、创造条件”的嘱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聚焦服务完成好内蒙古两件大事,立足引领服务联系职能定位,构建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服务体系,深化维权关爱巾帼行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全区千万妇女儿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体悟到妇联组织“娘家人”的真情厚爱,促进全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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