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二线”退税货物范围进一步扩大
时间:2026-04-28 16:40:53
来源:财会信报
本报记者秦铭明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优化调整内地销往平潭综合实验区不予退税的货物清单,进一步扩大退税货物范围,以税收政策赋能,助于引导食品加工、数字经济、文旅文创等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向平潭集聚,助力平潭建设两岸共同市场先行区。
作为国家深化对台融合、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核心区域,平潭综合实验区自2014年起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特殊海关监管模式,其中内地其他地区销往平潭与生产有关的货物,视同出口,享受增值税、消费税退税,即“二线”退税政策。
退税政策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除清单明确列明不予退税的货物及特定情形外,其余符合条件的生产性货物入区均可按规定申请退税。
据记者了解,此次政策优化调整的“二线”退税负面清单,主要新增三类退税货物,分别是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制品和糕饼点心,微型机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部件和未录制闪速存储器,以及多种类型的公路牵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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