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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阿尔山农商行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等被罚90万元

时间:2022-01-24 14:31:46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

  据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消息,2022年1月24日兴安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兴银保监罚决字〔2021〕25号)、(兴银保监罚决字〔2021〕26号)显示,内蒙古阿尔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单一集团客户集中度超比例、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事实,兴安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90万元,同时,彭琦作为直接责任人,被处以罚款8万元。处罚日期2021年12月31日。公开表显示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杨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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