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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银保监分局连罚4家银行 最高罚款120万元

时间:2022-02-11 10:09:49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

  近日,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晋中银保监分局连续发布4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分别对4家银行进行处罚,其中太谷农商行罚款高达120万元。

  据晋中银保监罚决字〔2022〕3号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分行因违规发放贷款、违规转嫁经营成本,晋中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于2022年1月26日对其罚款50万元,并对武志峰、李毅警告。该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周鹏。

  据晋中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公开表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因未按规定报告案件(风险)信息、员工管理不到位,晋中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于2022年1月26日对其罚款40万元,并对耿卫东、张国宏、耿旭垣警告。该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冯子澜。

  据晋中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公开表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因个人按揭贷款管理不到位,晋中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于2022年1月26日对其罚款20万元,并对该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智琳警告。

  据晋中银保监罚决字〔2022〕6号公开表显示,山西太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非同业集团客户的风险暴露余额超比例、违规为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企业办理贴现业务、违规核销贷款、违法发放贷款,晋中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于2022年1月26日对其罚款120万元,并对胡晋忠、杨吉安警告;对杜福生取消终身高管任职资格。该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胡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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