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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进厂以后”消失”,应检未检的生猪流入湖南两地 农业农村局已介入调查

时间:2025-12-06 09:18:11 来源:财会信报

  本报记者李健、秦铭明 动物防疫专家指出,生猪无检疫证明、无耳标调运,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更可能加剧非洲猪瘟等疫病跨区域传播风险。正规检疫流程应包括产地检验、运输监管及落地报告,任何环节缺失均可能威胁养殖业安全及公共卫生。

  然而,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湖南常德市石门县有76头猪未经检疫便流入张家界慈利县一生猪交易市场;怀化市某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购买了107头无检疫合格证的生猪。

  针对乱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售卖76头猪的猪贩子已被给予行政处罚;怀化市某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被立案调查。

  应检未检,张家界市慈利县76头生猪流向“生猪集中申报点”

  10月30日上午10时,记者在湖南常德市石门县发现了一辆车牌号为“湘JPD19”的货车,货箱内载满了生猪。记者注意到,生猪均未打耳标,于是一路跟随“湘JPD19”。当日15时,该车在张家界市慈利县东岳观镇一“生猪交易市场”停下。生猪没打耳标便上路运输,这意味着出厂未经检疫。10月30日下午,记者将暗访情况向慈利县农业农村局做了反映。该局高度重视,立刻介入调查。

  12月4日,慈利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接到记者反馈后,执法人员立刻赶到生猪交易市场。经查,除“湘JPD19”外,该局还发现了另一辆货车“湘J2568”。两台车共在交易市场交易了76头猪。这76头猪均未打耳标,也没有检疫票据。为保证猪肉安全,执法人员对76头猪进行了检疫。检测结果显示,76头猪达到销售标准。

  该负责人称,76头猪是常德石门一猪贩子所售,涉案金额为20万元。该局以“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对猪贩子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为涉案金额的10%~30%。

  该负责人还表示,将加强途中巡查与落地监管,打击非法调运。因生猪交易市场目前都按照要求取缔,这个地方不能称之为生猪交易市场,应该称为生猪集中检疫申报点,关于生猪集中检疫申报点需不需要办理手续?如何监管?截至发稿,该局未作出回复。

  怀化市某泰肉类食品无法提供检疫合格证,涉事公司被调查

  11月26日22时,记者在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一叉车销售点附近,看见车牌号为“豫GF963”的货车正在装生猪。记者跟随发现12月1日上午7时,该车进入湖南省怀化市某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记者调查得知,11月29日,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车牌号为“吉CL122”的黄牌货车装运一车生猪,11月30日14时进入怀化市某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11月30日10时,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昌一小区附近,车牌号为“鄂D5668”的货车装运一车猪,11月30日15时进入怀化市某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11月30日10时,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木井附近,车牌号为“川J6307”的货车装运一车生猪,当日15时,车辆驶入怀化市某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记者注意到,上述四辆车所运生猪均未打耳标。随后,记者将此情况向怀化市鹤城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12月4日,鹤城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称,接到记者反映后,立即安排执法大队前往该厂检查,发现四台货车均无进厂登记记录,随后进入厂区发现有生猪未打耳标,经查实是“豫GF963”所载,数量为107头。这些生猪无耳标,无法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现已对怀化市某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及销售方立案调查。另外三辆车,未发现入场记录,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

  未发现入场记录如何理解?该负责人说:“你们提供的视频显示这三辆车载有生猪进入了怀化市某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其后空车出来。但我们在厂区没有发现入场记录,厂区的监控也是一片空白,这三辆车‘消失了’,肉已经流入市场,我们还在查。”

  工商信息显示,怀化市某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1100万元。此外,怀化市畜牧水产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与怀化市某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为黄某刚。

  12月4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该公司。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让“豫GF963”进入厂区是保安私自放行。“该车辆是待宰户的,保安认识司机,就私自放这个车进来了。现在还不知道农业农村局会如何处罚我们公司。”其他三辆车为何没有进出厂记录?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不清楚,也可能有这种情况,但我不能代表公司接受采访!”

  其后,鹤城区农业农村局表示,目前“豫GF963”已经补检,未发现其他问题,猪肉已经流向市场。吉CL122、鄂D5668、川J6307、豫GF963的生猪进入厂区后消失,猪肉去了哪里?驻场官方兽医如何履职到位?有没有进行检验检疫?生猪是否有疾病?生猪是否屠宰了?屠宰后猪肉又销售到哪里?鹤城区农业农村局表示目前还在办理,等立案查处结果出来再提供。

  记者了解到,2025年9月29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生猪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保持高压态势,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成果,组织动物卫生监督。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机构(部门)要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逃避检疫监管,无证或使用虚假检疫证明调运,未经指定通道入湘,接收未经指定通道查验,未按检疫证明载明目的地运输,贩卖病死猪等违法行为。对查实的生猪违法违规调运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探索将相关责任主体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对监管中发现伪造、变造检疫证明和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等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严禁以罚代刑。

  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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